請填寫所有必填字段。 一旦收到申請,法院工作人員將與您聯繫。
注意*: 參加婚禮的各方(包括婚禮的參加者和參加婚禮的人)必須親自出席哥倫比亞特區的儀式。
哥倫比亞特區的最低結婚年齡為 18 歲,或在父母或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為 16 歲。 必須出示申請人的年齡證明,並且可以通過駕駛執照、政府簽發的非駕駛證或護照來證明。
如果主禮/自我將舉行儀式,請提供以下信息 (如果是自己,雙方必須在領取執照時在場)